背景:以往植入支架的冠脉病变通常需要与新发病变不同的介入治疗。但是,以往未比较过两种病变的患者就诊特征、治疗模式和转归,尤其是在急性冠脉综合征(ACS)患者。 方法:我们观察了美国国家心血管注册研究(NCDR)CathPCI注册研究中既往至少植入一个冠脉支架的、在2005年1月~2009年6月接受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的ACS患者。根据罪犯病变将患者分为三组:1)既往植入药物洗脱支架(DES)病变为罪犯病变;2)既往植入裸金属支架(BMS)病变为罪犯病变;3)新发罪犯病变。比较了以上三组的患者特征、病变特征和操作特征以及院内转归。 结果:在52,313例接受PCI的ACS患者中,11,020例患者(21%)的罪犯病变以往曾植入DES(n=5,992)或BMS(n=5,028)。与新发罪犯病变的患者相比,罪犯病变为以往植入支架病变的患者年龄更小,更容易表现为ST段抬高性心梗(STEMI)、心源性休克和PCI术前TIMI血流分级为0或1级(P值均<0.0001)。既往植入DES病变为罪犯病变的患者较既往植入BMS者更有可能表现为STEMI,血流减少更为明显同时支架内更容易出现血栓(11.2% vs 6.7%,P<0.0001)。在新发罪犯病变和罪犯病变既往植入BMS的患者更有可能被植入DES,罪犯病变以往植入DES的患者最不可能被再次植入支架。三组患者的操作和临床转归相似。
结论:ACS患者的PCI经常涉及给以往已经植入支架的罪犯病变再次行血管再通。罪犯病变以往植入支架的患者较新发罪犯病变的患者其临床表现和血管造影变化更为紧急,以往植入DES者较植入BMS者要差。更好地理解上述差异及其背后的机制有助于改进操作策略和改善患者的转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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